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05]1號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取得了長足發展,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交通運輸工具快速增加,機動化進程明顯加快,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日益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滯后已成為制約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頸。為了切實解決城市交通擁堵、群眾出行不便等問題,促進城市交通與城市經濟協調發展,根據《建設部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建城[2004]38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優先發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公益事業。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快城鎮化進程,保障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科學發展觀在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中的具體體現。各地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溫家寶總理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國實際的城市發展和交通發展的正確戰略思想”的指示精神,按照曾培炎副總理關于“科學規劃城市路網結構和道路建設,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交通的統籌建設和綜合管理”的要求,認真分析當前城市公共交通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公交優先”就是“人民大眾優先”重要性的認識。各地要把大力發展城市交通、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一項重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實施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戰略,切實加強領導、管理和監督。進一步營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社會氛圍,促進城市公共交通與城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確定目標,強化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體地位
我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總體要求是: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主導、政策扶持,有序競爭、協調發展。加強城市公共交通法規建設,認真編制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大力發展大運量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的各項經濟政策,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政策補償與市場補償機制,堅持城市公共交通市場化改革正確導向,統籌發展城鎮公共交通,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我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目標是: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到2010年,成都市公共汽車平均運營速度達20公里/小時以上,準點率達到90以上;站點覆蓋率按300米半徑計算,建成區大于50,中心城區大于70;基本形成以大運量快速交通為骨干、常規公共汽車為主體、出租汽車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為補充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建成區任意兩點間公共交通可達時間(步行500米,一次性轉乘)不超過50分鐘,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總出行中的比重達到25以上。17個地級市和有條件的縣級市基本形成以公共汽車為主體、出租汽車為補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公共汽車平均運營速度達到20公里/小時以上,準點率達到90以上;站點覆蓋率按300米半徑計算,建成區大于80,中心城區大于90,建成區任意兩點間公共交通可達時間,平原城市不超過35分鐘,山地城市不超過40分鐘;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總出行中的比重達到30以上。
三、科學組織,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各地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應對城市空間進行合理布局,實現空間效率與均衡的統一與通勤需求的最小化,促進良好城市形態的形成,提供最優的城市空間結構,為城市交通創造有利條件。成都和其他大城市應根據城市發展的規模和功能布局,把城市快速干道系統作為規劃的重要內容,科學確定多層次、立體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運輸系統,改變單一地面交通和以常規公共汽車交通形式為主的局面;重視城際間、城鎮群的快速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地下空間和通道的開發利用,切實把城市公共交通的規劃放在優先的地位。
各地要按照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總體要求和目標,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的編制步伐。力爭在2005年完成《城市綜合交通系統規劃》,劃定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用地范圍,保證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發展的用地需求;力爭2005年編制出《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明確公共汽車、軌道交通、出租汽車等不同的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線網及設施配置、場站規模及布局等。通過上述兩項城市專項規劃,妥善安排各類交通方式之間的銜接,進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編制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要與城鄉路網規劃、城市用地規劃以及小區、院校用地規劃相結合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擬建軌道交通的城市要認真組織編制《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并把軌道交通與其他公共交通有機地、系統地連接在一起,努力實現零距離換乘。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城市綜合交通系統規劃》和《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要將規劃編制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編制任務的完成。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加強專題研究、技術論證和審查,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報批。同時,定期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005年底,全省將對各城市的《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的編制進度和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未按規定編制規劃的,要限期完成;對已編制但不符合城市發展要求的,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修訂并依法報批。
四、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
各地要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管理、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城市公交場站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積極拓展建設資金渠道,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國外資金投資建設城市公共交通設施。
各地要將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積極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方式配置包括土地資源在內的城市公共資源,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可劃撥使用。機場、火車站、客運碼頭、居住小區、開發區、大型公共活動場所等重大建設項目,應將公共交通場站建設作為項目的配套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場站等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
注重各種交通工具換乘樞紐的建設,嚴格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實施建設和管理,以縮短不同交通方式之間的換乘距離和時間,方便乘客換乘。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必須建設港灣式停車站,配套建設站臺設施并合理規劃設置出租汽車??空?。各級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按照《建設部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建城〔2004〕38號)的要求,對未按規定配套建設公交場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不予驗收。
五、突出重點,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路的建設步伐
各地要把加快公共交通專用道或公共交通優先道建設作為近期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與公安(交警)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和綠色交通示范工程、暢通工程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或公交優先道的道路系統,保證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對道路的專用或優先使用權。加強宣傳教育,增強交通參與者各行其道的意識。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專用車道的監控系統,對占用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干擾城市公共交通正常運行的非城市公共交通車輛要嚴格執法,保證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真正專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運行速度和準點率。
各地要根據本地城市的道路特點、交通流動規律以及車輛特性,優化交通信號配置,科學合理地設置城市公共汽車優先通行信號管理系統,減少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時間。具備條件的城市應結合城市道路網絡改造,積極發展具有交通運量大、快捷、安全以及工程造價和運營成本相對低廉等特點的大運量快速城市公共交通系統。
六、制定政策,大力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
城市公共交通是社會公益性事業,其發展要納入公共財政體系統籌安排,重點扶持。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條件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經濟補償具體政策,建立規范的城市公共交通補貼制度和公共交通財政補償機制,科學劃分政策性虧損和經營性虧損的范圍。對城市公共交通因價格限制因素造成的政策性虧損,應給予政策扶持和價格補貼。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承擔社會福利減少的收入或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增加的支出,應給予等額的經濟補償。對城市發展具有全局性影響的軌道交通、綜合換乘樞紐、公共交通停車場站以及政府確定的公共交通建設項目、車輛更新等,各市(州)政府要在財力許可的范圍內給予必要的資金保證。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城市公共交通票價要進行認真審定,切實加強監管。確定票價時,既要考慮企業經營成本,也要考慮居民的承受能力。充分利用價格機制吸引客流,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促進城市公共交通的優先發展。
各地政府歷年來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扶持優惠政策要不斷完善,繼續執行。
?。ㄒ唬└鞯貜某鞘泄步煌ㄆ髽I征收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要全額返還、專項用于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事業。
?。ǘ└鞯孛磕陸诔鞘芯S護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場站、車站及后方設施建設。
?。ㄈ└鞯匾獙⒊鲎馄嚭统鞘泄步煌ň€路特許經營權有償出讓費等主要用于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事業。
?。ㄋ模┰诔鞘薪ǔ蓞^內開行且執行城市公共交通票價的城市公共交通車免征公路客運附加費,超出城市建成區的,按實際行駛的公路里程適當征收部分公路客運附加費并按有關規定調整城市公共交通票價。
?。ㄎ澹┏鞘泄步煌▓稣?、車站及后方設施建設免征城市建設配套費、城市道路開挖占道費、綠地占用費。
?。Ψ犀F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ㄆ撸┰诔鞘薪ǔ蓞^內專門從事旅游服務的車輛,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可享受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有關優惠政策。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優先評價、城市公共交通財政性補貼評價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經濟效益比較評價,督促城市公共交通經營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推動城市之間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質量、安全、服務和效益等的有益競賽。對獲得優勝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其經營者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給予一定的獎勵。
七、深化改革,穩步推進城市公共交通行業市場化
按照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04年第12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川府發〔2003〕18號)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市場化的進程。按照“打破壟斷、適度競爭、規范服務、便利于民”的原則全面推行城市公共交通特許經營制度,嚴格市場準入。對現有的經營城市公共交通的企業,可在國有資產評估、產權登記或改組、改制的基礎上按規定的程序申請特許經營權,政府也可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授予特許經營權并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受委托的企業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新開辟線路或重新確定經營者的線路和設施,應依照有關規定對經營者的經營資格、技術、質量和服務進行審查并采取招標方式授予特許經營權。開放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市場,鼓勵城市公共交通向城市近郊城鎮延伸,擴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務半徑,引導企業之間展開服務質量和社會效益的競爭,在此基礎上推行經濟效益的競爭。嚴禁一條公共交通線路經營權的重復授予。對授予城市公共交通線路特許經營權的企業,應同時明確其應承擔的社會公益性責任、準點守時責任、社會效益責任和車輛更新降低污染的責任,防止惡性競爭。嚴禁拍賣或者無限期出讓城市公共交通線路和設施經營權。經營者不得擅自轉讓經營權。
以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深化國有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改革。大力扶持公共交通骨干企業的發展,確立其主導地位,為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創造有利條件。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引導社會資金和國外資本參與國有公共交通企業改革和重組,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經營管理市場化、發展建設集約化,使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市場主體。
八、強化監管,依法規范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經營行為
切實加強城市公共交通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我省城市公共交通法規體系,制訂地方性的規范標準和規章制度,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行政、秉公執法,提高行業管理水平。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切實加強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行業從業人員和參與者的法制意識,形成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格局。
各地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市場的宏觀調控和統一監管。經營城市公共交通的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特許經營資格、車輛運營證和駕駛員客運服務資格證等相應的許可方可經營。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利用城市公共交通載體從事廣告等營利性活動必須經有關部門審定,取得相應的許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查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從業人員的資格,大力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市場的整頓,依法查處各種非法營運活動,保障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城市公共交通市場秩序。
切實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深入開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教育,加強對駕駛員、乘務員的遵紀守法、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制訂城市公共交通企業駕駛員、乘務員的準入和清除制度。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搶險應急救援方案,加強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建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查處侵占、破壞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危害城市公共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
各級政府要督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盡快建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的綜合評價體系,依法規范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經營行為,嚴格監督檢查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經營狀況,特別是服務質量和安全生產。對授權經營企業中有資金惡化、管理混亂、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公共安全者,要依法及時收回特許經營權并采取緊急措施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運轉。
九、依靠科技,全面提高行業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加強城市公共交通科學的基礎性和應用性研究,推動以智能交通為重點的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科技進步。利用高新技術對傳統城市公共交通系統進行改造,以現代通訊、信息技術為依托,促進出行者、交通工具、交通設施以及交通環境各要素間的良性互動,形成信息化、智能化、社會化的新型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
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要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科技含量,盡快形成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查詢系統、線路運行顯示系統、營運調度系統、站點和停車場站管理系統并通過各種信息傳播媒體使出行者能夠及時準確地了解城市公共交通的有關信息。
加強城市公共交通的文明行業建設,大力開展“創文明行業、樹文明新風”活動。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努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隊伍素質和運行效率、服務水平,為乘客提供安全、方便、舒適、快捷、經濟的乘車條件,將“公交優先”就是“人民大眾優先”落到實處。
十、加強領導,確保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落實
各地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立足于城市經濟、社會和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切實加強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三定”方案理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體制,一個市(州)的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歸口一個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堅決糾正多頭管理的現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全力推行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戰略。
各級政府要把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作為實施城市暢通工程、創建綠色交通示范城市和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內容認真部署,抓好落實。省建設廳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建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激勵和評價機制并定期對各地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進行評估、檢查和監督。省政府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取得明顯成績的城市將給予表彰。各地可按照建設部和省的文件及時出臺具體落實措施,保證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落到實處。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八日